新型储能工作华北区域座谈会在烟台召开
04-26
4月24日,新型储能工作华北区域座谈会在烟台召开。会上,国家能源局科技司能效储能处介绍了会议背景及全国新型储能发展情况,与会单位就新型储能发展成效、存在问题及未来发展进行深入研讨,山东省能源局等单位交流了新型储能经验做法,为全国新型储能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参考借鉴。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等省(自治区、直辖市)能源主管部门及相关单位共计60余人参加会议。
新型储能建设周期短、选址简单灵活、暂态调节能力强,为解决我国电力系统的稳定与平衡问题发挥了积极作用,不仅成为应对新能源大规模并网和消纳的重要手段,而且成为我国构建新型电力系统不可或缺的关键基础设施,更是推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抢占国际战略新高地的重要支撑。近年来,国家储能利好政策密集出台,提出到2025年,储能行业将从商业化初期步入规模化发展,具备大规模商业化应用条件,到2030年,新型储能全面市场化发展;明确新型储能可作为独立储能参与电力市场,并对其市场机制、价格机制和运行机制等作出部署。记者了解到,截至2022年底,全国已投运新型储能项目装机规模达870万千瓦,平均储能时长约2.1小时,比2021年底增长110%以上。其中,山东累计装机规模155万千瓦,位居全国第一。
据悉,山东自2020年首个电化学储能电站(5兆瓦/10兆瓦时)并网以来,新型储能技术路线百花齐放、齐头并进,其中,锂离子电池储能在运175万千瓦、在建202万千瓦,液流电池储能在运0.4万千瓦,压缩空气储能在运1万千瓦、在建100万千瓦,制氢储氢在建3.5万千瓦。应用场景异彩纷呈、加速落地,其中,独立储能在运107万千瓦,新能源配建储能在运69万千瓦,火电联合调频在运1.8万千瓦,煤矿清洁替代在运0.2万千瓦。产业带动多翼齐飞、链式发展,泰安市培育瑞福锂业,成功获评专精特新小巨人、十强产业雁阵形产业集群领军企业,吸引宏匀三元正极材料、盈锂电解质提锂等一批延链项目落地。
通过新型储能规模化建设,山东电力系统调节能力大幅提升。2022年,全年累计减少弃风弃光电量3.6亿千瓦时,可满足68万户居民家庭1个月用电需求,相当于减少标准煤消费18.4万吨,减排二氧化碳5.6万吨,推动清洁能源实现跨越式发展。截至今年3月底,全省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达到7833.8万千瓦,同比增长23.7%。其中,风电发电装机达到2334.1万千瓦,居全国第五位,光伏发电装机4550.9万千瓦,居全国首位。
省能源局能源节约和科技装备处负责人表示,以此次会议为契机,山东抢抓机遇、积极作为,锚定能源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目标,聚力打造“海上新能源+储能”应用带,济南、青岛两个储能应用示范城市,鲁北、鲁西南、鲁中储能多场景应用重点区域,一批上下协同、各具特色的配套产业基地。力争2023年内新开工项目100万千瓦以上,全年新增规模100万千瓦左右,总规模达到250万千瓦左右,到2025年,新型储能规模达到500万千瓦左右;到2030年,突破1000万千瓦。
国家能源局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
04-21
4月19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公告,将决定废止的部分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告。其中包括国家能源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光伏电站建设与运行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家能源局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光伏发电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规范的通知》等。
其中,2012年3月13日发布的《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项目审核确认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能新能〔2012〕78号)也在废止行列。2022年开始,可再生能源国家补贴全面退出,预计未来将有更多的“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相关文件退场,光伏也以愈加成熟的姿态进入产业壮大发展阶段。
国家能源局公告(2023年第2号)
按照法治政府建设有关要求,我局对相关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决定废止国家能源局印发的《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亚临界煤电机组改造、延寿与退役暂行规定的通知》(国能电力〔2015〕332号)等37件规范性文件,以及原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印发的《关于加强风电安全工作的意见》(电监安全〔2012〕16号)等14件规范性文件。现将决定废止的部分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告。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电力行业公共信用综合评价标准(试行)》的通知
04-18
近日,国家能源局印发《电力行业公共信用综合评价标准(试行)》的通知(国能发资质规〔2023〕28号),明确提出“电力行业公共信用综合评价指标分为三级:一级指标6项,主要包括司法裁决、行业监管、商务诚信、经营状况、发展创新和守信激励,二级指标16项,三级指标46项”。
政策原文如下:
山东省下发征集2023年度新型储能入库项目(第一批)的通知
04-13
4月10日,山东省能源局下发《关于征集2023年度新型储能入库项目(第一批)的通知》。
文件指出,征集范围:
(一)锂电池储能调峰项目。以锂电池为主要储能元件,项目接入电压等级为220kV及以上,接入距离应在3公里以内,功率不低于5万千瓦,连续充电时长不小于2小时,交流侧效率不低于85%。
(二)压缩空气储能调峰项目。以非补燃压缩空气作为储能手段,项目功率不低于10万千瓦,连续充电时长不小于4小时,电电效率不低于70%。
(三)液流电池储能调峰项目。以全钒、铁铬或其他形式液流电池为储能元件,项目功率不低于3万千瓦,交流侧效率不低于70%。
(四)分布式储能项目。以云储能等技术手段和聚合商等方式,聚合功率不低于5万千瓦,连续充电时长不小于2小时。
(五)煤电储热项目。以熔盐、固体蓄热、水罐等为储热(冷)手段,提高机组深度调峰能力5万千瓦及以上,连续深度调峰时间不小于4小时。
(六)制氢储氢调峰项目。以电解制氢为手段,配合发电设施参与调峰,制氢功率不低于3万千瓦。
(七)其他新型储能项目。以铝离子电池、钠离子电池、重力储能等低成本、长时间或大容量新技术为储能手段,项目功率不低于3万千瓦,连续充电时长不小于2小时。
(八)调频储能项目。以锂电池、超级电容、飞轮为手段,独立或配合发电设施参与调频、转动惯量等辅助服务,功率不低于0.9万千瓦。
要求每个设区市限报项目3个;承担在建储能示范项目的单位不得参加本次申报;入库项目承担单位应为山东省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近一年内没有损害消费者利益的产品质量责任事故,没有安全、环境事故;前期工作准备充分,具有可借鉴可推广的创新应用。
锂电池为主要存储单元的项目须于2024年5月30日前建成投运,其他类型的须于2024年底前建成投运,并按要求接入省级监测平台并接受统一调度。
2022年中国风能太阳能资源年景公报
04-10
中国绿证科普介绍
04-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