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4日国家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新型储能参与电力市场和调度运用的通知》
06-11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
关于进一步推动新型储能参与电力市场和调度运用的通知
发改办运行〔2022〕47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经信委(工信委、工信厅、工信局、经信厅)、能源局,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国家能源局各派出机构,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华润(集团)有限公司: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快推动新型储能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规〔2021〕1051号)有关要求,进一步明确新型储能市场定位,建立完善相关市场机制、价格机制和运行机制,提升新型储能利用水平,引导行业健康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新型储能具有响应快、配置灵活、建设周期短等优势,可在电力运行中发挥顶峰、调峰、调频、爬坡、黑启动等多种作用,是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建立完善适应储能参与的市场机制,鼓励新型储能自主选择参与电力市场,坚持以市场化方式形成价格,持续完善调度运行机制,发挥储能技术优势,提升储能总体利用水平,保障储能合理收益,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二、新型储能可作为独立储能参与电力市场。具备独立计量、控制等技术条件,接入调度自动化系统可被电网监控和调度,符合相关标准规范和电力市场运营机构等有关方面要求,具有法人资格的新型储能项目,可转为独立储能,作为独立主体参与电力市场。鼓励以配建形式存在的新型储能项目,通过技术改造满足同等技术条件和安全标准时,可选择转为独立储能项目。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推进电力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规〔2021〕280号)有关要求,涉及风光水火储多能互补一体化项目的储能,原则上暂不转为独立储能。
三、鼓励配建新型储能与所属电源联合参与电力市场。以配建形式存在的新型储能项目,在完成站内计量、控制等相关系统改造并符合相关技术要求情况下,鼓励与所配建的其他类型电源联合并视为一个整体,按照现有相关规则参与电力市场。各地根据市场放开电源实际情况,鼓励新能源场站和配建储能联合参与市场,利用储能改善新能源涉网性能,保障新能源高效消纳利用。随着市场建设逐步成熟,鼓励探索同一储能主体可以按照部分容量独立、部分容量联合两种方式同时参与的市场模式。
四、加快推动独立储能参与电力市场配合电网调峰。加快推动独立储能参与中长期市场和现货市场。鉴于现阶段储能容量相对较小,鼓励独立储能签订顶峰时段和低谷时段市场合约,发挥移峰填谷和顶峰发电作用。独立储能电站向电网送电的,其相应充电电量不承担输配电价和政府性基金及附加。
五、充分发挥独立储能技术优势提供辅助服务。鼓励独立储能按照辅助服务市场规则或辅助服务管理细则,提供有功平衡服务、无功平衡服务和事故应急及恢复服务等辅助服务,以及在电网事故时提供快速有功响应服务。辅助服务费用应根据《电力辅助服务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按照“谁提供、谁获利,谁受益、谁承担”的原则,由相关发电侧并网主体、电力用户合理分摊。
六、优化储能调度运行机制。坚持以市场化方式为主优化储能调度运行。对于暂未参与市场的配建储能,尤其是新能源配建储能,电力调度机构应建立科学调度机制,项目业主要加强储能设施系统运行维护,确保储能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燃煤发电等其他类型电源的配建储能,参照上述要求执行,进一步提升储能利用水平。
七、进一步支持用户侧储能发展。各地要根据电力供需实际情况,适度拉大峰谷价差,为用户侧储能发展创造空间。根据各地实际情况,鼓励进一步拉大电力中长期市场、现货市场上下限价格,引导用户侧主动配置新型储能,增加用户侧储能获取收益渠道。鼓励用户采用储能技术减少自身高峰用电需求,减少接入电力系统的增容投资。
八、建立电网侧储能价格机制。各地要加强电网侧储能的科学规划和有效监管,鼓励电网侧根据电力系统运行需要,在关键节点建设储能设施。研究建立电网侧独立储能电站容量电价机制,逐步推动电站参与电力市场;探索将电网替代型储能设施成本收益纳入输配电价回收。
九、修订完善相关政策规则。在新版《电力并网运行管理规定》和《电力辅助服务管理办法》基础上,各地要结合实际、全面统筹,抓紧修订完善本地区适应储能参与的相关市场规则,抓紧修订完善本地区适应储能参与的并网运行、辅助服务管理实施细则,推动储能在削峰填谷、优化电能质量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各地要建立完善储能项目平等参与市场的交易机制,明确储能作为独立市场主体的准入标准和注册、交易、结算规则。
十、加强技术支持。新型储能项目建设应符合《新型储能项目管理规范(暂行)》等相关标准规范要求,主要设备应通过具有相应资质机构的检测认证,涉网设备应符合电网安全运行相关技术要求。储能项目要完善站内技术支持系统,向电网企业上传实时充放电功率、荷电状态等运行信息,参与电力市场和调度运行的项目还需具备接受调度指令的能力。电力交易机构要完善适应储能参与交易的电力市场交易系统。电力企业要建立技术支持平台,实现独立储能电站荷电状态全面监控和充放电精准调控,并指导项目业主做好储能并网所需一、二次设备建设改造,满足储能参与市场、并网运行和接受调度指令的相关技术要求。
十一、加强组织领导。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总体牵头,各地要按照职责分工明确相关牵头部门,分解任务,建立完善适应新型储能发展的市场机制和调度运行机制,对工作推动过程中有关问题进行跟踪、协调和指导。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和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要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储能参与电力中长期市场、现货市场、辅助服务市场等相关工作,同步建立辅助服务和容量电价补偿机制并向用户传导。充分发挥全国新型储能大数据平台作用,动态跟踪分析储能调用和参与市场情况,探索创新可持续的商业模式。
十二、做好监督管理。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和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要研究细化监管措施,加强对独立储能调度运行监管,保障社会化资本投资的储能电站得到公平调度,具有同等权益和相当的利用率。各地要加强新型储能建设、运行安全监管,督促有关电力企业严格落实《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加强电化学储能电站安全管理的通知》(国能综通安全〔2022〕37号)要求,鼓励电力企业积极参加国家级电化学储能电站安全监测信息平台建设,在确保安全前提下推动有关工作。
各地要根据本地新型储能现状和市场建设情况,制定细化工作实施方案,并抓好落实。有关工作考虑和进展情况请于9月30日前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
天恩能源与新疆克拉玛依高新区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06-03
5月28日,新疆克拉玛依市白碱滩区区长、高新区管委会主任陈科一行到访公司参观考察,双方就液流储能电池及上下游配套产业链项目落户克拉玛依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新疆是我国五大能源综合基地之一,有着丰富的煤炭、油、气资源,且风、光等可再生资源更为丰富。近几年新疆风电场建设速度较快,处于全国领先地位,但也存在较为严重的弃风弃光问题,亟需解决消纳困境。天恩能源在长时储能技术方面具有独特优势,拥有多项自主知识产权专利,具有液流电池技术迭代更替的核心能力。前期双方就液流储能项目落地已进行初步交流,此次到访,针对全钒液流电池自动化产线及打造上下游配套产业展开深入探讨。
陈科区长表示,当前白碱滩区正在建设高标准产业园,一期厂房已投入使用,二期计划今年10月份交付使用,可根据项目落地实际需求进行定制化改造;企业关心的人员培训、校企合作等问题,当地都有很好的招商政策。天恩能源董事长王博表示,新疆“风光无限好”,公司将积极响应国家“节能降耗”战略规划,依托新疆丰富的风、光资源禀赋,全力实现源网荷储的深度协同,促进自治区新型储能全产业链发展。液流电池产线在保温、防腐、防震、防尘方面都有较高要求,近期将根据产业园厂房构造及当地地质状况尽快做出评估及具体落地方案。
考察期间,陈科区长带队参观山东高创建设投资集团,并与集团负责人交流园区基础建设、智慧园区运营管理等问题,诚挚邀请山东高创与天恩能源共同到新疆考察交流,进一步深化合作领域。液流储能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郑晓昊、副总经理孙杨东陪同考察座谈。
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王洪江一行来访考察
06-03
近日,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王洪江一行到访公司液流储能项目参观考察,就液流储能及上下游配套产业项目落地通辽事宜进行深入交流。天恩能源有限公司董事长王博、液流储能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郑晓昊、副总经理孙杨东陪同考察。
座谈中,液流储能公司详细介绍了国内外储能技术研发方向和技术优势,并对当前市场各类电池的优缺性进行了对比分析。液流储能公司作为研发、制造、集成、运维多维度布局发展的科技公司,紧跟国际行业趋势,瞄准全钒、铁铬液流储能市场,持续加大科技研发投入,拥有多项自主知识产权专利,具备技术产品迭代的核心能力,全力支持通辽储能产业发展,争取实现能源效益、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最大化。
王洪江书记表示,加快实现“双碳”目标,还需搭上新能源这班列车,通辽政府全力支持落地液流储能及上下游配套产业项目,希望双方对储能产业园规划尽快商议初步方案,鼓励液流储能公司创新商业模式参与当地增量配电网项目建设。
液流储能公司应邀赴内蒙古通辽市进行实地考察
05-20
5月18日,应内蒙古通辽市邀请,国核投资有限公司王英智总经理、 天恩能源有限公司王博董事长一行赴通辽市进行实地考察。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市委书记孟宪东亲切会见考察组一行,并就液流储能装备制造产业项目落地事宜进行交流,希望此次到访可以对通辽及周边开发区做好调研,液流储能及上下游配套产业项目尽快落地。
随后,考察组分别前往科尔沁区、开发区、扎鲁特旗对当地重点企业、内陆港、保税区、园区建设标准化厂房等项目进行考察。通辽市区域经济合作局局长张胜利陪同考察并召开座谈会。
会上,张胜利局长介绍说,今年3月份自治区政府结合实际起草了《内蒙古自治区关于加快推动新型储能发展的实施意见》,按照“统筹规划有序推进、市场主导多元发展、创新引领规模带动、规范管理安全可靠”的原则,指导推动自治区新型储能产业规模化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的出台,将为液流储能装备制造产业项目落地提供有力支持。通辽市提供“项目管家”式的优质服务,共同推进项目落地,携手共赢。
王英智总经理表示,通辽战略地位重要、投资环境优越、发展前景广阔,对投资兴业有着十足信心。王博董事长表示,通过此次考察,对通辽的总体环境和产业基础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将根据实际情况拿出具体方案,通过液流储能装备制造产业项目与通辽展开深入合作。
液流储能产业项目四方战略合作签约仪式顺利举行
04-29
4月27日上午,我司与通辽市政府、中国电力国际发展有限公司、国核投资有限公司举行战略合作线上签约仪式。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通辽市委书记孟宪东就本次签约仪式进行了讲话,中国电力国际发展有限公司副总裁赵永刚、发展部副总经理王俊杰,国核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王英智,液流储能科技有限公司CEO王瑾、副总经理郑晓昊等人分别在北京、山东分会场参加线上签约仪式。
根据协议,签约四方将充分发挥各自在政策、平台、资源、资金、产业、技术等方面的优势,共建储能装备制造产业园及共享储能示范项目,积极打造全球领先的储能高端装备制造及应用全产业集群,合力将液流储能产业打造成通辽市特色优势产业。四方还将在通辽市及其辐射区域内推广共享液流储能示范项目,不断扩大应用场景,共同推动独立储能全产业链装备制造、储能+新能源、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的实施,不断推动通辽经济高质量发展。
作为休戚与共、并肩合作的伙伴,签约各方将精心组织项目实施。未来,液流储能科技有限公司携手通辽市政府、中国电力国际发展有限公司、国核投资有限公司,实现地方资源与产业发展的有机结合和优化配置,争取项目早落地、早开工、早达效,谱写共赢发展新篇章。
通辽市政府办、发改委、工信局、财政局、商务局、科技局、自然资源局、金融办、国资委、区域经济合作局、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驻京联络处、能源局等部门负责人一同参加线上签约仪式。
液流储能科技有限公司赴包头对接洽谈年产百万方电解液项目
04-24
4月20日,在国家电投中国电力国际发展有限公司主要领导的支持下,天恩能源有限公司董事长王博、液流储能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于冲一行5人赴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对接洽谈储能项目合作事宜,高质量快速推进项目落地。包头市委副书记、市长张锐主持洽谈会,市政府党组成员王秀莲、市政府秘书长汪占元、昆区区长田洪成、达茂旗旗长石钟琴、市发改委主任刘永明、市工信局局长强嶽等领导参加了洽谈会。
会上,围绕液流电池储能项目,年产百万方钒电解液、铁铬电解液项目,新能源建设配备共享储能项目及本地含钒废钢渣处理、铬铁资源等领域进行深入探讨交流,以液流电池储能项目、共享储能项目、电解液生产项目等为纽带,进行新能源储能多元化投入,多样化储能上下游产业链条布局。双方将以液流储能示范项目为点,以电解液生产项目、含钒废钢渣综合利用等相关项目为面,多角度展开战略合作。
经细致洽谈,液流储能项目得到了地方政府高度关注和认可,并立刻成立专项工作小组进行无缝对接,开展项目前期实施,包括到达茂旗地区进行落地选址调研、产业落地需求指标、相关资源对接、实施方案、战略合作模式等具体工作,推动液流储能相关项目尽快落地,早日实现合作共赢。
下一步,液流储能科技有限公司将在包头市政府的领导和支持下,一周内完成框架协议签署,加强与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对接,集中力量在新能源储能领域做大事、办实事,争做新型液流电池储能行业的标杆和示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