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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发展”指导意见重磅发布 储能企业或迎较大利好
03-29
近日,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部署,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据悉,《意见》从生产、流通、消费、基础设施、绿色技术、法律法规政策共六大准则二十三条细则对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作出了部署安排。
某储能行业资深人士指出,《意见》“加快基础设施绿色升级”准则中“推动能源体系绿色低碳转型”这一细则的提出必将加快推动风电、太阳能发电等新能源的跨越式发展。同时,高比例可再生能源对电力系统灵活调节能力将提出更高要求,从而给储能发展带来新机遇。
该人士具体分析称,《意见》明确指出“提升可再生能源利用比例,大力推动风电、光伏发电发展,因地制宜发展水能、地热能、海洋能、氢能、生物质能、光热发电。加快大容量储能技术研发推广,提升电网汇集和外送能力”。目前由于光伏、风电等新能源发电具有不稳定性,同时产生如弃风弃光等问题,因此给上述新能源发电技术增配储能设备,形成风电+储能、光伏+储能的组合发电解决方案,将增加其可调节性和适用性,大幅提升产能利用率。
部分机构也对储能市场的未来前景表示乐观:“根据之前提出的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截至2030年,风电、光伏装机达到12亿千瓦将是我国可再生能源发展的基本目标,以风、光为主的可再生能源装机将超过火电装机,从补充能源变为主力能源。根据相关数据显示,2020年我国风电与光伏装机5.14亿千瓦,如果按最低目标计算,平均年增长要在7000万千瓦左右。”
单从数据来看,12亿千瓦的目标实现似乎并不难。但换算成装机量以后,发电与储能之间的巨大缺口将一览无余。
单以风电、光伏而言,2020年我国弃风电量166.1亿千瓦时,弃光电量52.6亿千瓦时,换算成GWh则分别为16610GWh与5260GWh。而我国去年的储能锂电池出货量为多少呢?仅有12个GWh。虽然电化学装机仅占电力储能项目累计装机的3%左右,但通过简单的计算不难发现,即使把所有储能项目用来消纳废弃新能源也是杯水车薪,更遑论如通信、数据中心等业务也对储能电池有着极为庞大的刚性需求。因此,储能行业的未来极为广阔。
据国网能源研究院预计,中国新型储能在2030年之后会迎来快速增长,2060年装机规模将达4.2亿千瓦(420吉瓦)左右。而截至2019年,我国新型储能累积装机规模为2.1吉瓦。这意味着,2060年中国新型储能装机规模将飙升近200倍。
因此,随着“碳中和”目标下的发展目标初定,“十四五”时期储能在我国能源结构调整过程中的战略地位将得到进一步明确和提升,产业有望迎来爆发式增长,业内头部企业如南都电源(300068.SZ) 、派能科技(688063.SH)、圣阳股份(002580.SZ)等或将受益。
以南都电源为例,公司作为较早布局储能行业的企业之一,先后中标了国内第一个储能示范项目“东福山岛风光柴储能电站”、美国德克萨斯州55MWh新能源消纳项目以及被评为 2019 年度“全球领先可再生能源项目”和“全球储能项目技术先锋奖”的德国调频服务储能项目等多个项目,先发优势显著,在储能市场扩张后有望通过规模效应与已有项目快速抢占市场份额。
此外,公司连续多年国内新增电化学储能项目中装机规模、功率规模均列第一。因此,面对储能需求的快速上扬,已具备从储能产品及系统的研发生产、系统集成到运营服务的系统解决方案的能力,在用户侧、电网侧、新能源发电侧均已实现大规模应用的南都电源有望通过定增建立的生产线加快推进技术研发,不断提升强化自身竞争力,抬高行业壁垒,巩固现有优势,进一步深化龙头地位。
后续,随着《意见》的逐步落地,储能市场进一步打开,业内头部企业或将最先享受行业增长红利,并迅速发展壮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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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60”目标推动能源转型 光伏产业再迎发展机遇
03-26
自“30·60”目标提出以来,光伏行业被视为能源结构调整的主要途径之一。“要实现能耗和碳排放目标,必须要优化产业布局、改善能源结构。这就意味着要进一步加快以光伏为代表的新能源产业的发展。”陕西社科院金融研究所副研究员周宾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这对于像隆基股份这样的龙头企业来讲,将继续维持高景气发展状态。”开源证券资深投资顾问刘浪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
光伏产业进入快速发展阶段
“随着‘30·60’目标成为我国实现绿色发展的要求,传统化石能源发电的减碳等量替代前景广阔。”周宾表示,作为新能源产业的代表之一,在经历了近年来的政策调整与行业整理之后,太阳能光伏产业集中度得到进一步提升,市场发展更趋规范。
近年来,随着我国对清洁能源需求的不断增加,光伏产业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据相关数据显示,2019年年底,我国光伏装机累计达204.3吉瓦,连续五年居全球首位。全国光伏发电量全年达到2242.6亿千瓦时,同比增长了26.3%。2019年光伏主要产业链产量在全球总产量中的占比继续扩大,产品出口总额约207.8亿元,同比增长29%。
2020年,各个行业都由于新冠肺炎疫情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影响,但光伏产业却实现了难能可贵的逆势上扬。
“中国光伏市场在‘碳中和’目标指引下,将进入下一个快速发展阶段,预计2021年全球新增装机达150GW,‘十四五’国内年均光伏新增装机规模70GW-90GW,预计2021年新增规模55GW-65GW,分布式光伏(含户用光伏)20-23GW,集中式地面电站35GW-42GW。”中国光伏行业协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王勃华在“PAT2021爱光伏一生一世光伏先进技术研讨会”上指出。
“值得注意的是,由于其供给端和需求端的不匹配性,目前,对光伏产业储能相关的技术、设备和系统研发和生产需求缺口较大。此外,光伏企业非技术成本控制成效也将影响到整个行业的度电成本。”周宾表示,未来不断扩大产业规模逐步替代部分传统化石能源和火电的同时,进一步提升技术效率,加大政策支持和助力企业减负,努力实现“光”“储”耦合和光伏平价将成为实现整个行业健康发展的关键。
龙头企业机遇凸显
“光伏产业在‘碳达峰、碳中和’以及‘十四五’要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的大背景下,受到的关注度很高。可以说光伏产业正处在新旧能源替代革命的初潮期,百年未有之能源供给与消费大变局的风口启动期。”北京特亿阳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总裁祁海珅在接受《证券日报》采访时表示,2020年是光伏平价上网的元年,通过去补贴、去落后产能,迎来了完全市场化竞争时代,这也加速了行业的优胜劣汰,更有利于资源向优质光伏企业倾斜,产业链各环节价格的调整会使一些现金流相对脆弱且研发能力相对薄弱的中小企业或被逼永久性退出,而龙头公司在产业链价格调整刺激出新的需求后,能抢占到更多的市场份额,强者之路会更强。
“这对于像隆基股份这样的龙头企业来讲,将继续维持高景气发展状态。”刘浪表示,隆基股份是全球最大的单晶硅生产制造商,在硅片端优势显著,并且在游组件端迅速通过品牌和渠道优势打开市场空间,已在组件和硅片端取得双龙头地位优势,“隆基股份未来逐步加快电池产能配套,实现硅片-电池-组件全产业链一体化,牢固把握产业各环节竞争要素。鉴于未来五年规划之中,光伏年新增装机规模有望达到67GW以上,硅料供不应求仍将持续一段时间,帮助行业维持高景气状态。”
“近期的光伏原材料价格明显上涨,体现出行业市场竞争更加激烈。”周宾表示,在光伏产业的发展过程中,发挥光伏产业链上下游相关企业“产学研”一体化创新平台的优势的同时,需要更加重视产业链供应链的协同,促进产业部门、金融资本、科创机构之间良性互动。
“特别是理论研究、应用研究、样品测试、成果转化等之间的信息流、技术流和价值流应不断优化,提高科技成果转化的效率和效益。”周宾建议,对企业的基础性、原创性、颠覆性技术的持续研究应给予必要的财政奖补和政策支持,“同时,应合理发挥金融工具的杠杆功能,不断扩大直融规模,加强生产企业与投资机构在能源金融、绿色金融、气候金融、碳金融、可持续金融和助力乡村振兴等领域的项目合作。”
友好型光伏电站成发展样本
作为全球光伏行业的龙头,据《证券日报》记者了解,目前隆基股份的云南保山工厂和马来西亚古晋工厂已实现100%清洁能源供能,将完全绿色制造的光伏产品输送至全球市场。
除了生产端,隆基股份也在积极推动供应链绿色化发展,将绿色设计、绿色生产、绿色施工、绿色回收再利用、绿色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生产者责任延伸理念融入隆基供应链管理体系,识别产品及其生命周期各个阶段的绿色属性,协同价值链上的供应商、制造商、物流商、销售商、用户、回收商等实体,对产品的绿色属性进行有效管理,减少其制造、运输、储存以及使用等过程的能源资源消耗和污染物排放。
在隆基股份看来,在“30·60”目标背景下,光伏行业重塑在即。“自‘30·60’目标提出以来,光伏行业被视为能源结构调整的主要途径之一,叠加‘十四五’光伏全面平价的首年,光伏电站的投资、建设以及发展模式正在被重塑。”隆基清洁能源技术总监邬林勇博士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光伏平价全面实现,组件、逆变器等设备成本在不断降低,最低初始投资成本不再是最优解决方案,建设友好型电站才是整个光伏行业发展的最终目标,“未来的光伏电站要实现环境友好、电网友好、系统友好、收益友好,才能最大化地提高收益。”
三月中旬刚刚结束的“碳达峰”愿景下光伏电站发展趋势研讨会上,与会各方共同发起“关于共同推进友好型光伏电站建设的倡议”。这意味着,光伏电站的发展模式已经从粗放型迈向精细化,友好型光伏电站将成为光伏能源发展的“绿色样本”。
陕西宜君峡光250MW光伏发电项目就是友好型光伏电站的代表,其不仅全面实现全容量并网、绿色农业收益,还完成了生态全面修复、系统高效协同的使命。
据《证券日报》记者了解,作为“领跑者”项目,该电站配套了双面专用跟踪支架、单晶双面、多路MPPT逆变器、储能技术等先进技术,在发电量上超出预期二类三类边界,绿色的电力源源不断地通过电网,输送到西安境内的草滩供电局,让西安的工商业用电和居民用电更加“低碳”“洁净”。同时,这座电站还克服了水土流失的难题,在光伏板间建起数百座农业大棚,把荒地变成农业良田,实现了集发电、农业、旅游、扶贫“四位一体”的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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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减碳”明晰绿色路线图 新能源消纳需超前谋划
03-25
近日召开的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九次会议指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一场广泛而深刻的经济社会系统性变革,要把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布局,拿出抓铁有痕的劲头,如期实现2030年前碳达峰、2060年前碳中和的目标。
本版开设“碳达峰 碳中和·产业在行动”栏目,解析碳达峰、碳中和对行业带来的影响,企业面临的机会,敬请关注。
春日的暖阳照在钱塘江面上,也照进了唐跃明的心里。“昨天多云,我们厂的屋顶发了80640千瓦时电。”3月11日,站在浙江海宁尖山新区联鑫板材科技有限公司屋顶上,该公司电气负责人唐跃明一脸兴奋。
尖山新区是“天下奇观”钱江潮的起潮地,也是浙江海宁市的主要经济引擎。在这里,370家企业几乎每家屋顶都铺满了光伏板。2020年,尖山新区光伏装机容量达到229.4兆瓦,发电量2.18亿千瓦时,加上沿江的风电,总发电量超过3亿千瓦时,折合年节约煤炭8.8万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21.96万吨。
随着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提出,中国成为全球主要排放国里首个设定碳中和目标期限的发展中国家,这也是中国在《巴黎协定》承诺的基础上,在碳排放达峰时间和长期碳中和问题上设立的更高目标。目标之下,电力行业的清洁化进程加速推进,成为碳中和的“胜负手”。
清洁能源逐步替代燃煤
电力行业脱碳将是碳达峰、碳中和的重中之重。
目前,我国电力行业碳排放量居于各行业之首,且煤电占我国发电量比重仍在60%以上。当前我国碳减排最迫切的需求在于通过清洁能源发电替代燃煤发电,从而降低电力行业的碳排放。
国网能源研究院发布的《中国能源电力发展展望2020》显示,2020年工业和电力部门占全部能源消费产生二氧化碳排放量的70%。随着电能替代加速,使部分碳排放从终端用能部门转移到电力行业,电力部门将成为最主要的碳排放源。
“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能源生产国和消费国,而且以煤炭为主,传统发电企业煤电占比很大。”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总工程师兼环保总监王俊表示,国家电投落实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整体思路是严控煤电、气电总量,大力发展风、光、水、核等清洁能源,加强低碳技术创新、系统集成研发和新兴产业发展,积极参与全国碳市场和电力市场建设。
在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下,2030年非化石能源在一次能源中的占比要从20%提升至25%,风电、光伏发电累计装机要达到12亿千瓦以上,以风电、光伏为主的可再生能源电力电量要大幅增加。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能源研究所的一项研究显示,在高比例可再生能源情景下,2050年,预计一次能源消费将达到35.4亿吨标准煤,终端消费达到30.5亿吨标准煤,终端用能电气化比例将达到66%,非化石能源发电占比91%,其中风电、光伏发电占比将达到73%。
低碳化是新一轮能源变革发展的必然趋势。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副总工程师谢宏文表示,风电成本将持续下降,而光伏未来将成为我国上网电价最低、规模最大的电源。技术进步将推动光伏转换效率和工艺制造水平持续提升,推动光伏发电成本下降。
新能源消纳需超前谋划
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一项复杂艰巨的系统工程,面临诸多严峻挑战。当前欧美主要国家已完成工业化,经济增长与碳排放脱钩;我国尚处于工业化阶段,能源电力需求还将持续攀升,经济发展与碳排放仍存在强耦合关系,在经济持续稳定增长情况下必须探索一条既能保障能源电力安全可靠供应,又能实现碳减排的务实路径。
实现碳中和的核心是控制碳排放。能源燃烧是我国主要的二氧化碳排放源,占全部二氧化碳排放的88%左右,电力行业排放约占能源行业排放的41%,减排任务很重。业内人士表示,能源消费达峰后,随着电气化水平提高,电力需求仍将持续增长,电力行业不仅要承接交通、建筑、工业等领域转移的能源消耗和排放,还要对存量化石能源电源进行清洁替代,必须作出更大贡献。
推进能源清洁低碳转型,关键在于加快发展非化石能源,尤其风电、太阳能发电等新能源。我国95%左右的非化石能源主要通过转化为电能加以利用。电网是电力系统碳减排的核心枢纽,电网企业面临保安全、保供应、降成本的巨大压力,同时自身节能减排任务繁重。
“新能源迅猛发展,在有效缓解经济社会发展对能源需求、改善环境质量的同时,也带来了一些新问题,特别是其消纳工作,给电力系统带来了新挑战。”国网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董事长肖黎春说。
以湖北省为例,近5年内新能源装机年均增长38%,部分地区电网就地消纳空间、通道断面外送能力已趋于饱和,电网调峰的难度和安全稳定运行的压力剧增。
肖黎春表示,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亟待超前研究谋划新能源消纳工作,在全社会形成新能源消纳合力,避免出现弃风弃光现象,促进电力结构调整,最大限度以清洁和绿色方式保障电力充足供应。
能源基础设施要跨界融合
碳中和目标下,如何保障大幅增长的清洁能源消纳是首要问题。
在尖山新区,几百座屋顶光伏发出来的电汇入大电网,整个地区由一个高密度用电区域转变为一座新能源绿色发电厂。“电网最重要的是安全、可靠、稳定和高质量,而分布式光伏每一处输出的电能质量都不一样,对电网运行和部分企业生产造成了困扰。”国网海宁市供电公司副总工程师范云其说,为此,项目建成了柔性互联换流站,研发了网源荷储协调控制系统。同时,对尖山新区电网实施智能化改造升级,通过能量路由器,在不同区域、不同电压等级配电线路之间架起了一座桥梁,初步实现了对企业光伏发电的分层分区全额消纳。
着眼全局,发展电池储能是保障能源电力可靠供应的长久之计。国网湖南省电力有限公司董事长孟庆强表示,当前,我国电力供应紧平衡问题凸显,部分地区高峰负荷时段保供电压力较大。
以湖南为例,近年来用电负荷持续快速攀升,电力供应能力已达极限,预计未来一段时间电力缺口仍将存在,提升电力供应保障能力刻不容缓。
“发展电池储能,可作为电力系统的‘充电宝’和‘稳定器’,不仅可在用电紧缺时段提供电力支撑,还能显著增强电网应对事故的能力,切实保障能源电力安全。”孟庆强说。
放眼未来,国家发展改革委能源研究所可再生能源中心研究员时璟丽表示,目前,可再生能源发展在资源、技术、产业、经济性方面基本不存在瓶颈和障碍,关键在于可再生能源与能源系统的融合,而实现融合的关键是建设电气化、清洁化、智能化的现代能源体系。未来,化石能源在能源系统中的作用和运行方式必须转变,同时,可再生能源要实现优化存量,有序增长,能源基础设施要实现跨界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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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印发《清洁能源消纳情况 综合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
03-24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印发《清洁能源消纳情况综合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
国能综通监管〔2021〕2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能源局,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各派出机构,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相关能源企业:
为深入贯彻《可再生能源法》,全面落实“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目标和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要求,促进清洁能源消纳,根据我局《2021年能源监管重点任务清单》(国能发监管〔2021〕5号)安排,我们研究制定了《清洁能源消纳情况综合监管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有关要求如下:
一、切实加强工作统筹。请各派出机构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和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监管内容和措施,扎实开展相关监管工作。加强与局机关沟通联系,及时报送监管工作开展情况,反映监管中发现的问题,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二、加强工作协同配合。请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积极配合相关派出机构开展工作,并协助组织辖区内电网企业、电力调度机构、电力交易机构、清洁能源发电企业及时开展自查和现场监管,认真做好问题整改,客观分析清洁能源消纳实施成效和存在困难,提出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
三、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各单位要突出工作重点,针对清洁能源问题多发的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和重点事项开展监管,推动清洁能源消纳政策得到有效实施,确保清洁能源得到高效利用。国家能源局将适时组织相关司、第三方机构专家赴部分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开展核查工作。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
2021年3月17日
清洁能源消纳情况综合监管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可再生能源法》,全面落实“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目标和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要求,促进清洁能源消纳,根据《2021年能源监管重点任务清单》(国能发监管〔2021〕5号)安排,决定组织开展清洁能源消纳情况综合监管,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督促有关地区和企业严格落实国家清洁能源政策,监督检查清洁能源消纳目标任务和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完成情况;督促电网企业优化清洁能源并网接入和调度运行,实现清洁能源优先上网和全额保障性收购;规范清洁能源电力参与市场化交易,完善清洁能源消纳交易机制和辅助服务市场建设;及时发现清洁能源发展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促进清洁能源消纳,推动清洁能源行业高质量发展。
二、监管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
(二)《电力监管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32号)
(三)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能源〔2016〕625号)
(四)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做好风电、光伏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管理工作的通知(发改能源〔2016〕1150号)
(五)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完善电力辅助服务补偿(市场)机制工作方案》的通知(国能发监管〔2017〕67号)
(六)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解决弃水弃风弃光问题实施方案》的通知(发改能源〔2017〕1942号)
(七)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清洁能源消纳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发改能源规〔2018〕1575号)
(八)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建立健全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的通知(发改能源〔2019〕807号)
三、监管范围
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
四、监管内容
重点对地方政府主管部门、电网企业、电力调度机构、电力交易机构、发电企业落实清洁能源消纳目标任务、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并网接入、优化调度、跨省区交易、参与辅助服务市场等情况开展监管。具体内容包括:
(一)清洁能源消纳主要目标完成和重点任务落实情况。包括2020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弃水、弃风、弃光电量和弃电率情况,是否完成年度清洁能源消纳目标,是否完成重点任务。2021年上半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清洁能源消纳情况。
(二)落实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情况。包括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落实工作开展情况,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实施方案编制情况,电网企业组织实施工作开展情况,超额消纳量和绿色证书交易情况;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是否完成年度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辖区内承担消纳责任义务的市场主体是否完成年度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等。
(三)清洁能源发电项目并网接入情况。一是电网企业是否定期开展消纳能力研究论证,制定消纳方案;是否按规定及时出具并网接入意见;是否未及时建设接网工程;是否未及时按约定回购发电企业自建送出工程;是否按照规划和消纳能力合理安排项目并网时序。二是清洁能源发电项目是否存在未办理手续提前并网,是否签订并网调度协议及执行情况如何;发电企业是否在国家能源局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信息管理系统及时填报更新项目核准、开工、在建、并网、运行信息等。
(四)清洁能源优化调度情况。包括电力调度机构是否落实优先安排清洁能源年度发电计划;电网企业是否严格落实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制度,是否进行有效的调度运行管理和检修计划管理,是否建立流域上下游信息共享和联合调度协调机制,是否存在因未开展流域水电联合优化调度导致弃水加剧情况;清洁能源项目是否按照规定有序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和发电权交易等。
(五)清洁能源跨省区交易消纳情况。包括省间清洁能源电力送电协议是否得到及时、有效执行;电力交易机构是否组织清洁能源发电企业积极参与跨省区电力市场化交易;受端省份是否存在限制外受电量规模的情况;送受端是否存在干预可再生能源报价和交易等情况;跨省区交易输电费用、网损、交易费用等收取依据、实际收取情况。
(六)清洁能源参与辅助服务市场情况。包括电网企业是否有效执行电力辅助服务市场运行相关规则;清洁能源发电企业是否公平参与辅助服务市场;辅助服务费用结算是否及时、足额;是否存在市场成员严重违反相关规则,对电网安全稳定运行造成影响等情况。
五、进度安排
(一)启动部署(3月至4月)。国家能源局印发《清洁能源消纳情况综合监管工作方案》,启动清洁能源消纳情况综合监管工作。各派出机构按照部署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相关工作实施方案,启动辖区内相关工作。
(二)自查整改(5月至6月)。各派出机构会同省级能源主管部门组织辖区内电网企业、电力调度机构、电力交易机构、清洁能源发电企业围绕重点监管内容开展自查,对自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及时开展整改落实。
(三)现场监管(7月至8月)。在自查基础上,各派出机构结合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采取多种方式开展监管,视情况开展非现场、非接触监管。具备条件时,按照国家能源局《推广随机抽查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方案(2020年修订)》,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方式组织开展现场监管。现场监管要突出重点、突出问题导向,避免形式主义,防止增加基层负担。对现场监管发现的问题,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督促相关单位及时整改。
(四)形成监管报告(9月至10月)。各派出机构要形成专项监管报告,于9月底报送国家能源局。监管报告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清洁能源消纳基本情况,清洁能源消纳取得的成效,清洁能源消纳存在的突出问题,针对发现问题已采取的措施,进一步规范清洁能源消纳的监管意见等。国家能源局于10月底前汇总形成清洁能源消纳情况综合监管报告,适时按程序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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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能加快低碳转型 助推“十四五”绿色发展
03-23
作为全球最大的发展中国家,我国提出“力争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的目标。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一场广泛而深刻的经济社会系统性变革,需要同时处理好发展和减排、整体和局部、短期和中长期的关系,有计划有步骤地积极推进。“十四五”规划纲要对实现碳达峰、碳中和与应对气候变化进行了全面部署。
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一个挑战,更是一场硬仗。当前,我国碳排放仍然处在“总量高、增量高”的历史阶段,超过85%的碳排放来自于能源活动。2020年末,我国非化石能源比重约15%,化石能源占比依然很高。与一些发达国家不同,我国既要控排放,又要保增长,还要转变高碳化的能源结构,争取用不到十年的时间实现碳达峰,从根本上扭转碳排放总量持续增长的趋势,任务艰巨。
低碳转型,能源先行。围绕实现碳达峰、碳中和,“十四五”期间需要加快推动能源革命,建设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提高能源供给保障能力。在供给端,提升能源清洁生产的能力,充分利用各地资源禀赋,重点建设一批多能互补的清洁能源基地,逐步提升非化石能源比重。在需求端,发展能源低碳替代途径,推进以电代煤、以电代油,大幅度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在配置端,加强“源网荷储”衔接,提高特高压输电通道利用率,加快抽水蓄能电站建设和新型储能技术规模化应用。在数字化场景方面,推进智慧能源领域的应用工程,实现多能协同互补、需求智能调控。
除了能源产业以外,“十四五”期间为工业、交通、建筑等产业升级提供了重要的转型窗口。工业的重点将突出绿色制造,推动高耗能产业的低碳转型,包括大力提高电能利用比重、加快技术研发与商业化应用、淘汰落后产能设备、提升产业聚集度、推进资源节约与循环利用。交通领域的关键在于实现绿色低碳交通方式,包括突破新能源汽车与智能联网汽车的关键技术,在高速公路与中小县城推进充换电设施建设,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建设自行车道、步行道等。建筑领域要提升节能标准,加快新型绿色建材研发应用、推动高性能智能家电的普及利用、推广清洁能源采暖与楼宇节能系统改造。
“十四五”作为实现碳达峰与碳中和的关键期与窗口期,还要为经济社会系统性的变革完善机制谋划布局。坚持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促进自然生态系统质量与稳定性的改善,提升生态系统的碳汇能力。推进前瞻性的未来产业,加速氢能、储能与生物能源等前沿科技产业的孵化与壮大,开展近零能耗建筑、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等重大项目示范。进一步完善绿色低碳政策和市场体系,优化体制机制软环境,重点包括深化能源体制改革、加快推进碳排放权交易、积极发展绿色金融、健全与绿色低碳发展相关的法律法规、倡导营造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加强应对气候变化国际合作与规则标准制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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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即将出台支持储能产业发展政策 首批示范项目规模约50万千瓦
03-22
进入2021年以来,山东储能产业不断迎来利好。
山东省《关于开展储能示范应用的实施意见》将于近期出台。该文件从总体要求、任务目标、支持政策等全方面,以试点促推广应用、以示范促深化发展,着力推动储能技术和产业实现新突破,为山东能源高质量发展提供重要支撑和有力保障。
其中,备受瞩目的当属其支持政策。新增并网的集中式风电光伏项目,按照不低于10%比例配建或租赁储能设施,连续充电时间不低于2小时。同等条件下,配建或租赁示范项目的,优先并网、优先消纳;
示范项目参与电力辅助服务,在火电机组调峰运行至50%以下时,优先调度;
示范项目实行充电电量与放电电量相抵原则,损耗部分按工商业及其他用电单一制电价执行。其中结合存量煤电建设的示范项目,损耗部分参照厂用电管理但统计上不计入厂用电。
除了明确支持力度和标准,该文件的亮点还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制定任务目标。通过开展试点示范,建立健全相关标准体系,探索形成可复制易推广的经验做法,推动山东省储能加快发展。首批示范项目规模约50万千瓦,后期视电力系统发展和首批示范项目运营情况确定后续示范规模。
明确示范标准。调峰示范项目接入电压等级为110KV及以上,功率不低于5万千瓦、连续充电时间不低于2小时。联合火电机组调频示范项目单体功率不低于0.3万千瓦。锂电池储能电站交流侧效率不低于85%、放电深度不低于90%,电站可用率不低90%,其他形式储能电站,按照“一事一议”原则确定。
创新发展模式。统筹利用当地资源,因地制宜推动风光(火)储一体化项目建设。支持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建设和运营共享储能设施,鼓励风电光伏项目优先租赁共享储能设施,租赁容量视同其配建储能容量。鼓励风电、光伏发电制氢,装机运行规模视同配套储能规模。
建全支撑体系。建立储能备案机制,按年度发布容量需求信息。依托山东电力交易平台,培育储能辅助服务和容量租赁市场,规范储能建设和管理,完善设计、验收、检测、接入等标准,建设省级储能监测、调度平台、强化日常监测和运行管理。
促进产业发展。优先发展大容量、长时间、低成本的调峰储能技术,加强储能关键材料、单元模块和控制系统研发。重点培育青岛、济宁、枣庄储能产业基地,加快建设济南储能设备集成和工程创新中心,逐步形成材料生产、设备制造、储能集成、运行检测全产业链。
这是继今年2月印发《2021年全省能源工作指导意见》,提出建立独立储能共享和储能优先参与调峰调度机制,新能源场站原则上配置不低于10%储能设施之后,山东省又一次大力助推储能产业发展。
去年,山东发改委和山东电力现货市场还分别针对储能出台了AGC调频+拉大峰谷价差等利好储能的政策。
山东作为能源消费和电力消费大省,正在积极推进新旧动能转换。从山东的电源结构可以看出,灵活性调节电源明显不足,占比1%,远低于全国平均6%的水平。
山东省能源局副局长邓召军曾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随着山东新能源装机比例迅速增加,省外来电送入电力大幅提高,山东电网调峰形势较为严峻,亟需增加调峰资源和丰富调峰手段,提升电网调节能力。
山东电力工程咨询院智慧能源事业部设计总工程师裴善鹏也在一次线上活动上表示,山东省电网调峰压力较大,2020年,山东省系统调峰容量缺口为914万千瓦,预计到2025年,这一缺口将达到1319万千瓦。
在刚需的背景下,火电联合调频、可再生能源+储能、用户侧储能在山东将迎来不错的机遇,山东的储能市场前景有望比肩江苏、广东等储能大省。